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我们将坚决维护投资者权益、坚持向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包括:
一、投资分类义务:将投资者细化分类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在判断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后规定投资范围;明确专业、普通投资者相互转化的条件和程序等。
二、产品分级义务:业务人员在充分了解产品或服务信息基础上,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分级并制订分级内部管理制度,层层把关,明确划分风险等级的考虑因素。
三、销售匹配义务:结合投资分类及产品分级,我们将秉承“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的宗旨,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尤其不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或者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此外,我们还将强化“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限制不匹配销售行为、客户回访检查、评估与销售隔离等的风控制度,明确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具体依据、方法、流程等内容,并进行监督问责,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